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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w公约(舰船电子工程期刊)

SCW公约,即海员培训、证书颁发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conventiononstandardsoftraining,certificationandwatchkeepingforseafarers )。

stw公约?

STCW公约,即船员培训、证书颁发、值班标准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conventiononstandardsoftraining,certificationandwatchkeepingforseaingforseaing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简称“STCW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 )约50个公约中最重要的公约之一,截至1999年1月1日,共有133个缔约国,位居第三,占世界吨位船队的98.04% 最初通过时间为1978年7月7日,生效日期为1984年4月28日,条约从通过到生效经过了近6年的时间。

2.1.1公约正文结构

STCW正文共17条,涉及条约制定宗旨、缔约国义务、条约所用名词解释、适用范围、资料交流、与其他条约的关系、证明、特别豁免证明、过渡办法、同等办法、监督、技术合作、修正程序、条约形式、加入生效条件、退出、保管及文本文字

2.1.2适用范围(公约第III条) )

公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有权悬挂缔约国国旗的在海船工作的海员。 在此,“海船”是指除在内陆水域或遮蔽水域或港口章适用的区域内或紧邻的水域航行的船舶外的船舶。

但在以下船只上工作的海员除外。

(一)“军舰”、“海军辅助舰船”或为国家拥有或运营而从事“非商业的其他船舶”(即公务船); 但各缔约国均应采取适当措施,不损害其拥有或经营的该船舶的作业或作业能力,保证在该船舶上服务的人员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符合本公约的要求。

)2)渔船

)3)非营业游艇

)4)结构简单的木造船。

2.1.3条约的修正(公约第XII条) )。

条约修订程序分为国际海事组织内审议后的修订和会议修订两种。

2.1.4条约生效(公约第XIV条) )。

本公约规定至少25个国家,商船合计不少于全球100总注册吨以上商船总吨位的50%,并按照公约规定提交必要的批准、接收、批准或加入文件后,经12个月生效。

附则

公约附则分六章,阐述了公约的技术条款。

第一章总则有四条规则

证明书的内容和签证的格式以及证明书必须是英语译文。通过对从事本航行服务的船员的要求放宽的原则监督的范围和船旗国家当局进行监督的缔约国等

第二章船长——甲板部分有8条规则和3个附录

规定了航行值班和港口值班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规定了船长、大副及负责航行值班的驾驶员签发的法定最低要求和最低知识要求对构成航行值班部分的一般船员的法定最低要求; 规定了船长和驾驶员不断熟悉业务、掌握最新知识的法定最低要求,以及运载危险货物的船舶在港值班的法定最低要求。

第三章轮机部分有六条规定和两条附录

规定了轮机值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规定了主推进动力装置对3,000 kw以上和750 kw~3,000 kw之间船舶轮机长和大管轮发证的法定最低要求和最低知识要求,对传统有人看守机舱负责值班的轮机员或定期无人看守机舱指派的值班轮机员规定了保证轮机员熟悉业务、掌握最新知识的法定最低要求,规定了对构成机舱值班部分的一般船员的法定最低要求。

第四章无线电部分有三条规则和两条附录

规定了无线电报员发证的法定最低要求规定了保证无线电报员不断熟悉业务、掌握最新知识的法定最低要求规定了无线电报员发证的法定最低要求。

第五章对槽管圈的特殊要求部分有三条规则

规定了对油轮、化学品船、液化气船船长、高级船员和一般船员的培训和资格的法定最低要求。

第六章熟悉救生艇业务的部分只有一条规则和一个附录

规定了颁发熟悉救生艇业务证书的法定最低要求。

修正案

特长

1995年的修正案保留了条约的正文,在附则上增加了数倍的篇幅,发生了根本性的突破。 修订后的公约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加强缔约国对主管机关的要求

修正案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首次赋予IMO对各缔约国的监督权限。 根据《公约》附则第I章总则I-7,各缔约国为充分和完全实施《公约》而采取的管理措施教育和培训、发证手续和其他履约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向IMO提交。 这些资料由海上安全委员会(MSC )进行了评估,以确认完全履行《公约》要求的缔约国。 经确认的缔约国签发的证书可得到国际海运界的承认。

)2)规定了对航运公司的责任要求

1995年修订的STCW公约充分考虑了SOLAS第IX章《船舶安全运行管理》(包括ISM规则)的要求,位于附则第I章总则规则I-14和STCW规则a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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